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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認定的三要素

法律解析: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安排勞動任務,勞動者獲得報酬。2.雙方都具有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的經營需要。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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