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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會出現哪些問題和風險?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用人單位可能面臨每月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而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風險;壹年內未續簽的,還將面臨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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