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該條規定,本法適用的主體範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是指壹切合法或者非法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組織。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不論其性質和規模,只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都應當遵守本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