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斑馬線上禮讓行人的標準是,當行人在機動車前方通過斑馬線或者即將踏上斑馬線時,機動車應當禮讓行人。如前方行人已通過斑馬線,車輛可通過斑馬線。行人沿人行橫道進入機動車所在車道後,機動車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減速通過人行橫道;機動車不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處罰;行人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分隔線外等候,不進入機動車道。機動車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減速通過人行橫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通過人行橫道應當減速行駛;當行人穿過人行橫道時,他們應該停下來讓路。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應當避讓橫過道路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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