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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不予執行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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