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用人單位不服勞動仲裁怎麽辦?

用人單位不服勞動仲裁怎麽辦?

法律解析: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上一篇:警察會通過Tik Tok找到人嗎?
  • 下一篇:瀘州高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