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的看門人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書上簽字,是因為工廠賦予了他這個職能。自從門衛簽字後,仲裁裁決已經送到工廠了。門衛未及時將裁決書轉交有關領導或職能部門,屬於工廠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過失,工廠應承擔民事責任,不影響裁決書已送達的法律事實。
民法通則
第四十三條企業法人對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