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自負協議是否有效,最重要的是這個協議是否違反法律。
2.比如請人幹活,雙方約定安全責任自擔。這個協議是無效的,因為它違反了法律。
3.從法律上講,邀請人來工作,雙方形成雇傭關系,用人單位應對從事雇傭活動的員工的安全負責。雇主對雇員承擔無過錯責任,但雇主能證明有法定免責事由的除外。
4、對勞動者實行勞動保護,在我國憲法和相關勞動法規中已有明文規定,這是勞動者享有的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人和組織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