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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和員工簽訂的協議有效嗎?

法律分析:內部協議需要符合合法合理的內容,雙方在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的協議才會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貴公司目前的情況下,協議的簽署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這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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