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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欠了錢不還,妻子有沒有償還的義務?

法律分析:丈夫是否欠下債務,取決於該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發生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負有償還義務;如果能證明債務是丈夫壹人所欠,可以拒絕債權人還錢;如果借錢用於賭博,國家法律不保護這種債權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 * *以同壹簽名或者事後經夫妻壹方追認而發生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以自己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發生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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