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應當遵循自願、平等、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丈夫偽造妻子的授權委托書賣車,明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故合同無效。
簽訂合同時,雙方應保持真實誠實的態度,不得采取欺詐或虛假的手段。發現對方采取欺詐或者虛假手段的,應當及時解除合同,尋求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