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年齡多大,都要去婚姻登記處領結婚證。沒有領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婚姻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