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妻子欠債不還會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妻子欠債不還會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妻子無力償還債務的,屬於夫妻的,由丈夫承擔連帶責任,由夫妻共同償還,即債權人可以向夫妻任何壹方要求償還全部債務,償還後壹方可以向未承擔責任的壹方追償。如果是屬於妻子的個人債務,丈夫不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以同壹簽名或者壹方追認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

第1089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應承擔相同的債務。* * *同壹財產未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約定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 上一篇:勞動法關於休假的規定
  • 下一篇:可以郵寄立案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