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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有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需要提前壹個月提交書面辭職申請;經總經理和董事長批準後,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辦理減保手續;人力資源部在工資結算日發放工資;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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