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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結婚的費用誰來承擔?

法律分析:離婚後,有兩種方式承擔孩子撫養費。壹是父母通過平等自願的協商,就子女撫養的相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但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第二,人民法院會做出判決。父母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從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實際承受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方面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5條。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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