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離婚後和好不領證合適嗎?
離婚後和好不領證合適嗎?
妳好,妳需要拿到執照。再婚是指離婚的男女重新和好,重新登記結婚,恢復夫妻關系。壹男壹女離婚後自願再婚的,可以重新登記結婚,恢復夫妻關系。辦理婚姻登記時,離婚證原件應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查驗。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婚姻登記。結婚登記時,收回雙方的離婚證,重新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83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再次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上一篇:
勞教制度廢除了嗎?
下一篇:
義務兵兩年可以外出嗎?
相关文章
從白山到常熟有多少公裏?
工程簽證的期限為28天。
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規定?
監察法規定,在調查過程中,監察機關可以有哪些證人和其他人員?
佛羅倫薩美院可以輔修其他專業嗎?
簡述強制性指標和指導性指標的區別。
菲律賓的離婚法:婚姻財產問題。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