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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根據《建築法》,建築分包企業應接受()的質量管理。

答:答

《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工程質量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商應接受總承包商的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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