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壹般情況下,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損害他人利益,不違反強制性法律法規,雙方都簽字了,即使是自己寫的離婚協議也是有效的。離婚協議的內容除了要表明雙方自願離婚,還要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問題達成壹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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