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規定或者公共利益;
3.離婚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並就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和子女撫養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屬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應當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