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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需要單位介紹信鑒定職業病,怎麽辦?

如果離職後需要進行職業病鑒定,但需要所在公司的介紹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與公司協商:可以主動與公司協商,說明需要公司介紹信,說明離職後進行職業病鑒定的目的和必要性。如果單位同意,他們可以提供介紹信。

2.找相關證明材料:如果公司不同意提供介紹信,妳可以找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比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社保繳納證明等。,證明妳在這家公司工作過。

3.尋求法律援助:如果妳認為妳的公司拒絕提供介紹信是違法的,妳可以咨詢相關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尋求法律援助。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妳的職業病與工作環境有關,單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如果單位不願意提供介紹信,妳可以尋求法律援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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