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李剛的兒子李在校園裏殺了人,超出了公共交通的範圍。他為什麽被判交通肇事罪?

李剛的兒子李在校園裏殺了人,超出了公共交通的範圍。他為什麽被判交通肇事罪?

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因逃逸或者藏匿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不能得到及時救治,導致死亡。李出事後的過程與逃跑並不相符。

法律有法律術語,在普通人的思維中往往不可行。如果有興趣,不妨看看相關法律,尤其是司法解釋,很多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親愛的高年級法律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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