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沒有法律規定公司起訴後不能變更法定代表人,因此起訴後變更法人不違法,且原告勝訴後變更法人不影響被告公司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根據2021 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百三十二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變更名稱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包人而不履行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