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壹條刑事立案監督的任務是保證依法立案,防止和糾正不成立和違法立案的案件,依法及時打擊犯罪,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保障國家法律統壹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第二條刑事立案監督應當堅持監督與協作相統壹,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與公安機關內部監督相結合,辦案數量、質量、效率、效果相統壹,有錯必糾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