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權與決定權的區別在於,立法權與法律相關,是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的權利;決策權是對具體國家大事的討論和決定權。立法權和決策權是國家機關管理國家行使的重要權利。所以,在行使權利的時候,要對人民負責,同時要對權利的擁有者進行監督和制約,確保權利被用來為人民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部分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