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金投的詢問。焦油瀝青(CNNo。61869)在國家安監總局2003年公布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第1號)中屬於第六類有毒物質和感染性物質,1項。危險貨物壹覽表(GB12268-2005)焦油瀝青國際編號1999。
2.瀝青可以海運,這是壹種常見的長途運輸方式。在海上運輸中,瀝青以袋裝或散裝的形式裝在集裝箱或船上。海上運輸通常需要經過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港口,因此運輸過程中需要考慮文化差異、海關監管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