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戀愛期間的禮物需要回禮嗎?

戀愛期間的禮物需要回禮嗎?

法律分析:分手後是否需要歸還,要看情況。壹般戀愛同居期間給予對方的財產,如果數量少,價值不大,不能按同居財產分割,壹般不需要返還;但如果屬於以結婚為目的給予對方的大量財物,屬於可返還的彩禮,或者存在贈與可以撤銷的情形,則需要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 上一篇:老人在養老院摔倒了沒有簽協議賠償嗎?
  • 下一篇:巴南區龍洲灣中學排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