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長產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產假、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