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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如何寫諒解書

法律分析:諒解書的書寫壹般包括以下事項:1。寫清楚為什麽,誰對誰表示理解;2.理解的意思需要表達清楚;3.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補償的,必須在諒解書中寫清楚;4.需要簽名蓋章指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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