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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鄰居之間關於買賣房屋的糾紛?

鄰裏之間發生欠款買賣糾紛的,應當依法提供證據,證明買賣合同成立的主要證據包括:

(1)證明要約和接受出售的有效性的信件或電子郵件;

(2)如果承諾是通過行為作出的,該行為已被對方接受的證據;

(3)采用合同形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雙方簽訂的合同為證明買賣合同成立的直接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的類型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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