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森林法》第十五條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由不動產登記機構統壹登記造冊,頒發證書。國務院確定的國家重點林區(以下簡稱重點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登記。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或者毀壞森林、林木、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