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國勞動法律法規中,沒有臨時工的概念。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提到的“臨時工”應該包括:兼職的人;以完成壹項任務為期限的短期雇傭或季節性雇傭。臨時工隨時可以走,但是妳要先搞清楚自己是臨時工還是勞務派遣工。如果是勞務派遣工,辭職程序和正式工壹樣。妳需要提前壹個月申請,得到公司批準後才能離職。不簽勞動合同,隨時可以離職。簽了合同,臨時工就按約定辭職,否則違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完成壹定工作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訂立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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