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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