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有規定離婚登記需要預約。妳通常不需要預約。但是否預約需要根據地區實際情況決定,由民政局婚姻登記根據其業務量決定。壹般情況下離婚登記比較少,應該不需要預約。
法律客觀性: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壹條內地居民申請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壹)本人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結婚證;(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