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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海、內海和專屬經濟區有什麽區別?

1.領海,曾稱沿岸水域、近海、海帶、領海,在地理上是指與海岸平行並有壹定距離寬度的條狀海洋水域。根據海洋法,領海的定義是:“壹個國家的主權延伸到其內水以外的陸地領土和與其海岸毗連的海域,稱為領海。”在自然地理學中,內海是指伸入大陸的海,面積不大,只有狹窄的水道與海洋相通,海水較淺。這裏的水文特征受大陸影響,渤海是其中之壹。在國際法中,內海實際上被歸類為內水,是領土的壹部分,國家對其行使完全的、排他的主權。13.專屬經濟區是指從領海基線量起200海裏、領海以外、毗連領海的區域。在專屬經濟區,沿海國還在壹定範圍內享有行政管轄權、民事管轄權、刑事管轄權等國際法賦予的權利。這壹地區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領海,也不是公海,而是壹種獨立的、特定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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