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找相關部門維修解決此事。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壹,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壹)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小的;(二)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產的;(三)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四)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