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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法第六條目是什麽時候提出的?

洛陽市第六次法學會於2008年6月25日召開。

會議提出,各地各部門要突出重要法律的學習宣傳,突出對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管理者、農民等重點對象的法制教育,集中開展以“六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為主要形式的主題教育活動,努力形成壹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經驗做法;要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契機,不斷拓展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

河南省司法廳副廳長豐丸,洛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郭叢斌,洛陽市副主席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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