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支付給律師的費用通常是幾百元作為辦案補貼,和平時期向律師收取的費用當然是不壹樣的。這個費用不是由當事人承擔,而是由國家財政支付。符合本條例條件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免費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提供法律援助時不得收取任何財物。法律援助機構收到前款規定的結案材料後,應當向被指派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或者接受安排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會組織人員支付法律援助辦案補貼。
法律客觀性:
律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