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在基層法律服務所有禁區開展見證工作的通知第二條法律工作者必須現場見證或者親自調查核實見證人,查明當事人的身份和行為能力,申請事項和提供的文件、資料是否真實合法,主動開展法律咨詢、代理書寫和審查修改合同,幫助當事人完善法律行為,然後可以法律服務所的名義進行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