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政治”是從海外引進的壹個詞,而我國國內法中沒有這個詞。就其含義而言,應該相當於我們常用的“正義”。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運用法律辦理案件的專門活動。“律師”是從事法律活動的職業。
壹個是指活動,壹個是指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