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債券發行前的認證註意事項包括簿記建檔、集中配售、通過承銷團成員在銀行間市場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向機構投資者公開發行、分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托管。
發行後認證的註意事項包括,債券上市後,只能由機構投資者參與交易,相關交易場所應當建立隔離制度,禁止個人投資者參與交易;發行人債券募集說明書及其他法律文件應當置備於必要場所並在相關媒體上刊登,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應當盡快在合法交易場所申請流通或上市,並按照交易場所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