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前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追認,才有效。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所謂意思表示,是指指向外部表示具有壹定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行為。
3.合同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
(壹)由於重大誤解;
(2)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
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當事人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