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應該反思。沒有書面協議就沒有法律保障。如果合同中約定了使用權,就要約定地下室的使用權以及相關的違約責任,這樣地下室的使用權會更有保障。壹旦發生糾紛,也可以及時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建議在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中或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明確使用權。只是口頭協議,但還是有壹定的法律風險。如果以後出現糾紛,很難確認其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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