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後,出賣人未予出售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通常情況下,賣方應雙倍返還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定金給買方。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合同法》第壹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壹百壹十五條規定:“...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上一篇:律師助理的條件下一篇:美國讀幾年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