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貨壹般對應刑法中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我國《刑法》第二百壹十四條規定,銷售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銷售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銷售偽劣商品行為同時觸犯數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 *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