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沒有關於冒充兒童的相關法律法規。冒充兒童並不違法,只有遺棄兒童才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三章第261條規定了遺棄罪:拒絕扶養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