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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刀刃的刀是管制工具嗎?

法律分析:未切割的山城不是受控工具。然而,“前沿”的定義相當模糊。法律意義上的“未切割的邊緣”,至少在皮膚上刮擦時不會被切割,否則仍可能被認定為切割工具。

法律依據:《公安部關於印發的通知》第壹條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

1.匕首:有柄、有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角刮刀:有三個刀片的加工工具。

3.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體展開或彈出後,可由手柄內的彈簧或插銷固定並自鎖的折疊刀。

4.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和三刃尖刀:各種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刃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單刃、雙刃和多刃刀..

5.頂角大於60度且刀刃長度大於220毫米的其他單刃、雙刃和多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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