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無勞動合同辭退的,將獲得以下補償: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用人單位支付2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年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非過失辭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賠償金;其他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