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綜合性大學或學院都會在校內建立完整的校園警察機構,這些宣誓過的校園警察將行使與真正警察壹樣的權利——他們可以攜帶槍支,逮捕囚犯,並根據地區法律、州法律和聯邦法律行事。壹些中小學將與提供安全管理的私營公司簽訂合同,並雇用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保安)來保護他們的教師和學生。這些“私人”警衛也被允許攜帶槍支、警棍或泰瑟槍(電棍),但壹般情況下,在真正的警察到達現場之前,他們不能逮捕公民或拘留嫌疑人。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校園警察機構由數十人組成,他們都宣誓過,經過執法認證機構的認證,並被授予了警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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