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是避免或者不避免。接警後,盡快到現場,如得知是經濟或債務糾紛,明確告知雙方公安機關不介入民事經濟糾紛的法律依據,說服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第二,不要提處理結論,多提建議。如果警察對糾紛的處理給出最終結論,不滿的壹方會說警察介入經濟糾紛,所以只主張從中立的角度提出建議,供雙方參考。第三,要合情合理地明確法律責任。告訴雙方冷靜、理性、平和,依法協商處理。不可強取豪奪,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四要依法公正追究法律責任。對“打砸搶”等違法犯罪和因矛盾激化而引發的涉黑涉惡犯罪,要堅決制止和打擊,決不能以經濟糾紛為由以調解自貶身份。五要妥善合理調配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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