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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門面出租最多能簽幾年?50年合法嗎?如果門面業主破產,租戶(使用人)還能使用嗎,合同還有效嗎?

1.租賃合同最長不能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協議無效;

2.買賣不破租賃,房屋權屬變更不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壹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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